启动紧急保全程序,冻结资金1500余万元——带你了解一起中东大宗商品交易骗局:外贸空单诈骗

Winson Global 2026-08-06 12:24
启动紧急保全程序,冻结资金1500余万元——带你了解一起中东大宗商品交易骗局:外贸空单诈骗

经过近一周的持续奋战,一起发生在阿联酋沙迦酋长国,针对中国客户、涉案金额价值1500万人民币的外贸空单诈骗案件,文森律师团队经过与中国客户的紧密配合,在春节到来之前锁定了初步战果:沙迦法院同意冻结位于沙迦的R公司在阿联酋的所有银行账户,并已经实质冻结涉案收款账户达200万美金;刑事立案获得刑事法庭批准,沙迦刑事法庭向R公司法定代表人(经理)发出旅行禁令(Travel Ban)。涉案资金的冻结和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手段的做出,涉案嫌疑人失去了转移资金、携款跑路的可能性,为下一步中国客户民事救济、追回涉案资金奠定了基础。



本案基本事实:一起典型的外贸空单诈骗

2024年年初,R公司通过网络主动联系到中国公司的业务人员,声称其有一批4~5万吨的物美价廉的化工原料可以向中国买家出售,并给出了具体的船号(vessel)与目的港等细节信息。经过网络查询,R公司社媒齐全、常有更新,在聊天中表现得对货物情况了如指掌。由于中国客户首次从事国际贸易,经验不足,错误地相信了R公司是该批化工原料货物的真实货主,并与R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。

1月25日,中国客户按照合同条款预付了200万美金,之后R公司一直未提供任何真实的提单和清关资料,并持续失联,短信和电话都无法联系。

此后,中国客户通过申诉和查询,了解到这批货物的真实提单(cargo manifest),R公司根本不是这批货物的所有人,不具有这批货物的所有权或出售权,该批货物已由其他中国买家完成清关。此后,中国客户紧急通过中国的银行向R公司收款行沙迦的J银行发送国际止付电文,但从沙迦的J银行得知,R公司向其提供了内容为“发货人为R公司,收货人为中国客户”的虚假提单,作为其向J银行请求解除账户冻结的单据证明,且R公司已经向J银行总部发起投诉,沙迦的J银行很难再长时间冻结该账户,需立即解封该账户。同时,R公司在冻结前对已到账资金逐步取现,取现金额近20万美金。1月29日,中国客户派出公司代表团队到阿联酋沙迦与R公司交涉,但R公司大门紧锁,没有任何办公人员。

文森律所稳步推进:中国客户高度配合

2月1日,中国客户通过中国驻阿联酋外交机构联系到文森律师事务所,并决定授权由文森律所组成的国际律师团队全权代理该案件。文森律所确定由张好问律师带领中阿律师团队10余人全面负责该案件。律师团队与中国客户经过综合研判,认为当务之急是抓紧冻结涉案账户和涉案资金,锁定犯罪嫌疑人,防止其携款跑路,为未来的民事追偿奠定基础,并迅速确定以下追偿方案:

1.文森律所律师直接与收款行J银行沟通,申明本案涉嫌经济诈骗,并发出律师函,要求J银行的分支机构延长账户冻结时间。

2.向阿联酋中央银行投诉,争取获得央行立案。

3.向J银行的总行,位于孟加拉国的总行进行投诉,获得法律和反洗钱部门的立案。

4.同步准备民事立案,启动紧急保全程序,争取由专家委员会鉴定、锁定诈骗事实,完善证据链。

5.同步推进刑事报案,争取在沙迦警察局的立案,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旅行禁令措施。

确定以上案件基本思路后,中国客户亦高度重视,成立专门团队配合文森律所的系列救济追偿措施。

本案涉及国际外贸空单诈骗,又是公司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,面临犯罪事实取证难、证据链完善难、临近春节双认证授权难等现实困难。但经过文森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、中国客户的高度配合,顺利实现以下阶段性成果:

Step1: 2月2日 Haitham Nabeel律师向J银行沙迦分行发出正式律师函,随后Hany律师赴沙迦与其当面沟通,说明纠纷情况,促使J银行沙迦分行意识到一旦巨额资金被取现出去后要承担的严重责任,延长实际冻结期。

Step2: 2月2日 Haitham Nabeel律师撰写报案材料和法律意见,成功向沙迦警局完成报案,警局未决定是否立案。

Step3: 同步启动沙迦法院民事紧急冻结程序。

Step4: 2月5日 Mihad律师向阿联酋央行发起投诉,央行就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;同时,Mihad律师向J银行位于孟加拉国的总行的相关部门投诉,确保J银行沙迦分行有足够的压力,不敢贸然解冻。

Step5:2月6日 因现有证据不足、证据链不完善,沙迦警察局建议将案件交沙迦检察院来决定是否立案,此后Hamad律师(阿联酋所属酋长国立法会委员,Local Lawyer)、Hany律师与沙迦检察院和警察局多次沟通,并向沙迦检察长汇报案件情况,说明案件的紧迫性。

Step6:2月6日 沙迦法院受理了我所提起的民事紧急冻结程序,我所Hany律师与法官会见协调冻结事宜,法官向中央银行签发了冻结令。

Step7:2月8日 沙迦检察院检察长、沙迦警局接受了我所的申请,沙迦刑事法庭正式对R公司及其经理提起欺诈公诉。

律师点评:张好问 文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Tel. +971 526481456

本案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,把不可能变为可能,锁定了涉案欠款,为挽回中国客户的巨额损失奠定了基础。这首先得益于客户追偿团队的行动果断、高度配合,无论是代理关系的确定、授权资料的安排、涉案材料的收集,都体现了客户对追回款项的决心和对文森律所的高度信任。

同时,我们不难发现,在本案的处理中,不单单是解决法律问题和运用法律途径,更是一场银行、监管机构、司法机构的综合较量和综合施压的结果。R公司不会坐以待毙,也在尽全力推动银行解封,在前期的黄金72小时,账户的冻结更取决于J银行沙迦分行的决定,没有一系列雷霆手段很难有延长冻结的成果。

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。本案的初步成果也是律师团队连续鏖战、决不放弃的体现。

同样,文森律所代理此类案件时,也会综合运用调解施压、监管立案、民事诉讼、刑事诉讼等一系列综合手段,多管齐下维护中资利益。

创始人点评:盖森 文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Tel. +971 505386880

随着中国同阿拉伯世界关系的新时代全面开启,中国企业进军中东的意愿强烈,产品出海、产能出海、基建出海日趋活跃。于此同时,因对当地法律环境不了解、未对交易对手进行尽调、盲目合作而踩坑的案例也比比皆是。

近期以来,文森律所已处理多起涉外贸诈骗案件,涉案标的巨大,动辄百万美元,甚至高达千万美元,诈骗方式多种多样,但总的来说具备以下特点:

1.首次入局就踩坑被骗。多起被骗案例中,中国客户均是首次从事国际贸易或首次承揽国际工程,未对交易对手做充分的了解和尽调,贸然签单、贸然付款、贸然入局,把“初生牛犊不怕虎”的精神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
2.低价诱惑有悖常理。作为买家,单纯看重中东客户产品的低价优惠,相信天上会掉馅饼;作为卖家,单纯看重中东客户的高价订单,以为中东真的人傻钱多。在交易实施中,未按照国际贸易通行的规则,贸然提前付款或提前放货,未运用信用证、托收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。

3.案件损失金额巨大。几起案件均为数百万美元级别,最大一起涉案金额1.2亿美元,涉案金额也体现了谈最大的生意、挨最大的骗局。“头顶一块布,全球我最富”,“土豪国人傻钱多”的刻板印象要不得,中东人经商头脑不亚于中国人,在国际贸易中,中国客户普遍对海外客户的吹捧、赞美、拉拢、欺骗等手段没有抵抗力。

4.维权过程盲目,救济手段单一。中国客户遭受巨大损失后,能够客观真实、情绪稳定地配合专业律师进行救济的少之又少,要么妄自尊大,外行领导内行,胡乱指挥专业律师;要么妄自菲薄,遇到“勾兑律师”误认为抓住救命稻草,二次被骗。

中国客户习惯用中国的司法制度理解阿联酋的司法体系,过于看重警局的作用、一味要求刑事手段,即便在中国,中央也三令五申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,在阿联酋,一般的警察对相关专业领域的经济犯罪并没有相应的侦破能力,经济案件主要是通过法院来处理。同时,刑事立案固然重要,但空口无凭,警局立案讲证据、要有警察一眼能看懂弄明白的证据,形不成证据链也于事无补。最后,警局、检查机关打击的是犯罪,维护的是公共秩序和公共法益,并不能解决受害者的民事赔偿,只有通过民商事程序,拿到法院的判决,受害者才能真正挽回损失。

闻道有先后,术业有专攻,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。在面对国际骗局、国际纠纷时,要更加相信中国律师团队的作用,提高认识、高度配合才能推动案件的进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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